作弊是小事吗? “我以为像上学抄袭一样,没想犯罪了。”

发布时间:2022-04-29T09:55   浏览数:1196

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考试作弊好像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顶多考试成绩作废或重新考试罢了,然而事实真的如此吗?接下来让我们了解一下北京门头沟法院的一则由考试作弊引发的犯罪行为。

当事人懊悔道:“我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非常后悔,实在是不应该身为一名公职人员还犯罪。”
  
  “我以为就像上学考试帮忙抄袭一样,没想到事情会这么严重。”


  
  法庭上,陶某和余某几度哽咽,悔不当初。门头沟法院以组织考试作弊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陶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被告人余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案情简介
  
  2021年6月至9月间,被告人余某、陶某伙同刘某(另案处理)预谋在2021年国家一级建造师考试中为刘某作弊。因陶某是监考人,遂商定由陶某提供试题,发给余某。
  
  同年9月11日,被告人陶某在门头沟区监考期间,用手机拍摄试卷发给被告人余某。后余某组织多人答题,编辑答案发送给刘某。次日上午,刘某在考试中作弊被监考老师发现,由他人报警。
  
  门头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陶某伙同被告人余某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其中被告人陶某系考试工作人员组织考试作弊,属情节严重,对二被告均应依法惩处。鉴于被告人陶某经民警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依法减轻处罚;被告人余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可依法从轻处罚。最终判处被告人陶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被告人余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条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考试是选拔人才的重要途径,每位考生之间都是公平的竞争关系,维护考试公平也是维护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考试视频监控是一款专为各种考试而设计的智能化远程监考系统,无论是传统学校的笔试,各种职业资格证书的机考,社会教师资格证一类的面试等均可实现监考,功能强大。具有视频监控墙,人脸识别防代考,视频处理,考试动态点播回放等功能。旨在为每场考试提供公平,公开,公正的考试环境,它简单易用,一部手机即可随时随地轻松完成监考任务。
  
  同时也希望广大考生以此案为鉴,认真学习、诚信参考,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凭借自己的真才实学获得学位、证书。切勿在人生道路上留下污点,自毁前程。

站点地图

联系我们

客服电话:400-661-5896

电子邮箱:bjcscn@126.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金隅嘉华大厦C座10层

扫一扫

津ICP备19009437号-1 一款为您打造严肃的考场记录平台
Copyright © 2020 题库大全网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