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知识!没有考试视频监控的古代是如何防范科考作弊的?

发布时间:2022-04-21T10:19   浏览数:1115


  封建时代的中国作为农业大国,工商业不发达,老百姓除了当官几乎别无选择。因此,科举考试在中国古代选拔人才的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范进刚刚通过乡试成为举人,他高兴得几乎要发狂,周围人的眼光也在逆转。可见,科学的考试足以决定一个学者一生的命运,保证考试的公平性是非常重要的。但古代没有电子技术,科举作弊只能通过引进和完善各种制度来杜绝。今天,我们来谈谈古代的防作弊制度及其发展。


  
  1、锁院制
  
  就是封锁贡院的一项制度。古代科考按级别从低到高分为童试、乡试、会试、殿试,其中会试就是在贡院举行的,考中后成为贡士。这一制度有明确记载是在唐穆宗长庆四年。这一年考生李群去赶考,贡院已经封锁,他捶门发出响动,才有相关人员出来开门。由此可知,锁院制出现在长庆四年之前,且科考开始前就要对贡院进行封锁工作。
  
  为了限制考官和举人与外界的交流,开门需要主管科考的知贡举主司和副主司共同商议,要出入贡院必须有盖有中书门下省堂印的“堂帖”。甚至负责官员不得轻易出门,如遇特殊情况,需向当班宰相请假,
  
  唐中后期,这一制度进一步完善。御史御史台不仅负责锁院,还负责监督监考人员和考生在锁院期间是否有不当行为。《旧唐玄宗本纪》记载,大中九年,礼部贡院捉到黄续之、赵弘成、全质三人伪造出入证作弊牟利,被监察机构抓住,事情败露后被处死。
  
  2、复查和复检制度
  
  复试,也就是考试结束,分数出来后,把学生的试卷送到中书门省检查有没有问题,再决定最后的录取。这一制度时断时续,直到唐穆宗长庆元年,钱徽在录取考生时徇私枉法,才成为必经程序。
  
  但其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考试后录取谁是礼部的事,录取后还要送中书审核,容易产生纠纷。长庆三年,时任礼部侍郎王起提出可以先给中书门下覆核,皇帝下令无误后,礼部再放榜,以免出现不必要的争议。
  
  复试也是中书的责任。如果对举人的考试成绩有很大争议,让他重新参加考试。比如武则天长安二年,青壮年的张九龄被考官沈全启深深打动,考中了乡试,考取了高中。当时议论沸沸扬扬,于是中书省派人让张九龄再考一次。中晚唐复试主体不变,仍是中书下省,只是具体负责人是翰林学士。
  
  3、密封和转录
  
  密封法始于唐代。最初并不用于科举制度,而是在唐初吏部的考试中使用。武则天认为这种方法不可取,就随它去了。科举制度中使用的印章系统的原型是在宋太宗淳化三年。在宋真宗四年,它首先在宫廷考试中实施,后来扩展到省考试、发解考试、开封府、国子监和别头考试。密封后,应编制字体大小并密封。私自开启印章,将被降级或免除公务。
  
  虽然觅风加强了对舞弊的防范,但每个考生的笔迹都不一样,他可以在纸面上做标记。于是,在宋敬德的第二年,宋真宗引入了换卷制度:试卷交上来后,考场聘请抄写人抄写试卷,交给监考人。手写的卷子是“真卷子”,转写的卷子叫“草卷子”。大中祥符八年,宋真宗设立了抄写机构。北宋中期设立“校对员”,负责校对、核对出入。
  
  4、科考作弊屡禁不止。
  
  除了上述制度,历代针对舞弊出台的政策还有很多,比如限制考官,宋代的规定,区分官、职、赋等。职工局是临时性的分配,以保证其灵活流动,并增加了与职工局相互监督的权利,以防止考官利用职务之便徇私枉法。
  
  再比如审制,始于唐代,并不是到了唐代才成为定制。规定与致公局有利益关系,另行组织考试,代替致公局。到了宋代,从唐太宗雍Xi的第二年开始,宫廷考试做了不同的尝试。宋仁宗期间,省考、州考、县考要分开进行。
  
  再比如取消公开推荐制度,实行严格的检索考察制度,注册时提供“家庭”和“发起人”信息等等。
  
  科学考试存在的时间越长,这些反舞弊系统就会越完善。然而,作弊现象越来越严重。考生即使冒着死的危险也想尽办法作弊,颇有点“富贵险中求”的意思。究其原因,一是因为封建统治者过分渲染科考及第的价值,,并以此为魔咒来笼络天下知识分子的心。第二,在壁垒森严的封建时代,普通人除了“学而优则仕”,没有其他上升的机会。机会的极度缺乏,是科举考试屡屡作弊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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